婚前贷款买房的问题
来源: 云南法律网 作者:admin
留言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我男朋友买了一套房子,支付了首付,那么结婚后,就要还房贷,那么他还房贷,我就要支付家里一切开支,那如果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离婚,我是不是什么都没有,
律师回复: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