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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电话:

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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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位归属问题

提问时间:2014-04-24 02:11:46

购房二手房时,房主有车位使用权,并持有车位锁,物业也收取管理费用。在购买房子后全部移交给我,并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房子配有车位。。由于购房时没有车子,一直都给大家公共使用,现在被物业告知所有车位纳为公共使用,并不收取管理费。但物业更换,取消车位等事物并没有任何形式公告过。是物业口耳相传知道的。 现在我们里面36户住户,13个车位,19辆汽车,每天都需要争抢车位。 我想要知晓:1车位现在是否归我使用, 2:我有没有权利锁车位锁,3,物业有没有权利取消我的车位锁。4,其它业主有没有权利毁坏我的车位锁。5,在全部停车位满了后我车子停在外面被损坏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区

从你所述情况看,只要第1个问题解决了,后面的问题也就可以相应解决了。我就着重帮你分析一下,第1个问题。首先,你要明确原房主自称自己拥有车位使用权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原房主和物业公司订有合同,明确了原房主拥有车位使用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权利是可以转让的,你做为合同权利的受让人,也就拥有了车位使用权。当然,如果合同中约定,物管公司可以收回车位,那物管公司收回车位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管公司可以收回车位,那么物管公司就无权收回车位,也就无权破坏你的车位锁。当然,现在的物管公司已经不是原来的物管公司了,那么就要看新的物管合同是否对原来的车位合同进行了合法的变更,如果进行了合法变更,也就只有依新合同的规定了。另一种情况,如果原房主自称拥有固定车位使用权,但并没有任何合同依据,那么原房主将车位转让给你,也就不能成立了。你设置车位锁的行为也就是不合法的了。对于第5个问题,我认为如果是你将车辆停在无人看守的地方,导致车辆损坏,责任应当由你自己承担,因为,即使你的合法车位被占用,你自己也应当做到妥善保管自己财产的责任,而应当将车辆停到有人看守的地方,由此导致的停车费增加,你是可以找物管公司索赔(当然,前提是你确实合法拥有固定车位使用权)。云南昆明律师李正坤,法律咨询电话:18388278890

回复人:李正坤律师 联系电话:183-8827-8890 回复时间:2014-04-27 09: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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