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改判,
经过不懈努力,一审败诉的案件,二审得到改判,诉讼请...[全文]
劳动合同签订解除问题
提问时间:2014-06-24 21:02:52
您好,李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来公司10个月,现在公司才同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三年,但是合同里有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30天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招到人交接后才可以离职,(如果30天书面申请,公司没有招人同你交接,你离职,算擅自离职)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云南昆明律师 李正坤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8388278890
回复人:李正坤律师 联系电话:183-8827-8890 回复时间:2014-06-28 23: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