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电话:

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您的位置: 云南法律咨询网 > 法律咨询
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

提问时间:2021-07-09 12:41:11

李律师好,我找了一份工作,公司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结束才签合同,但是我现在才上到第二个月差10天,就被莫名辞退了,工作期间,我也没有触犯工作条款,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不合理的话我要怎样才能维权呢?

律师回复区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合同。在试用期内,单位无法定理由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人:李正坤律师 联系电话:183-8827-8890 回复时间:2021-07-23 11:45:35

免费咨询热线:18388278890

版权所有:李正坤律师网  滇ICP备12001454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