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改判,
经过不懈努力,一审败诉的案件,二审得到改判,诉讼请...[全文]
离婚分割财产
提问时间:2013-08-28 13:20:38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老公离家搬出去住一年多了,我是再婚,原来就有一女孩跟她爸爸,2005年结婚时,现在的老公硬逼着我去公证处变更了孩子跟我,他当时还写了一份愿意把我的孩子当亲生孩子抚养的书面材料给公证处。2009年我生了第二个孩子,生孩子时大出血子宫也切除了,他从生完孩子就不付孩子一分钱做家用,现在孩子跟我姓,我们两夫妻都在行政部门上班,我想申请离婚并主张有一套30多万房子,他的50%能抵作孩子的抚养费吗?胜算机率大吗
对于你与前夫的女儿以及与现在丈夫的孩子,你的现任丈夫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离婚,他应当要支付抚养费,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法: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或者以夫妻共同财产折抵,则要看庭审的情况。云南昆明律师 李正坤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8388278890
回复人:李正坤律师 联系电话:183-8827-8890 回复时间:2013-09-04 09:35:58